深圳社保费计算器
以下交纳深圳社保的最低工资及月平均工资,自2010年7月01日生效,2011年6月30日止。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4元。非深户和深户的最高参保工资为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%,即11682元。非深户最低参保工资为1100元。
深圳社保局2010年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
根据中央《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2009年2月1日~2010年1月31日,深圳社保实行优惠费率。
深圳社保局2010年 关于调整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的公告 社保交费比例及基数
非深圳户口相关社保规定
- 最低交费工资特区内1100元。
- 根据公司不同,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综合医疗保险。
- 综合医疗保险最低参保工资是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。
深圳户口相关社保规定
- 最低参保工资是按照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。即2336元。
- 必须交纳综合医疗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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