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(最新)

  前不久,深圳市社保局下文如下:为优生优育的需要,经我局研究决定,增加生育医疗保险产前检查项目,具体调整内容如下:
  一、原有的4次B超常规检查均改为可选择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,同时增加胎盘成熟度检查;原有的1次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增加产前胎儿诊断项目、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;
  二、第二次产前检查(16-18周)增加唐氏筛查项目(包括甲胎蛋白、雌三醇、绒毛膜促性腺激素);
  三、肾功能3项明确定为尿素氮、肌酐、尿酸;原有的肝功能5项调整为6项,增加胆汁酸测定。
  该通知从2010年6月1日起执行。这样算来,交有深圳医保生育保险的就很划算了。
 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,每一步都很清楚,需要什么材料,什么时候办,都有说明。

调整后的生育医疗保险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

  第一次检查:(13周之前)建立《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》;尿HCG、妇科检查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心电图、超声常规检查、胎盘成熟度检查、血红蛋白电泳试验(地贫筛查);
  第二次检查:(16—18周)产前检查(均含胎心多普勒)、血型(ABO、Rh)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肾功能3项(尿素氮、肌酐、尿酸)、肝功能6项(谷草转氨酶、谷丙转氨酶、总蛋白、白蛋白、总胆红素、胆汁酸)、乙肝两对半、丙肝病毒抗体、梅毒血清抗体、血糖、唐氏筛查项目(包括甲胎蛋白、雌三醇、绒毛膜促性腺激素);
  第三次检查:(20—24周)产前检查、尿常规、超声常规检查(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)、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;
  第四次检查:(24—28周)产前检查、尿常规、血糖筛查;
  第五次检查:(28—30周)产前检查、尿常规、ABO抗体检测;
  第六次检查:(30—32周)产前检查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超声常规检查、胎盘成熟度检测;
  第七次检查:(32—34周)产前检查、尿常规;
  第八次检查:(34—36周)产前检查、胎心监测、尿常规;
  第九次检查:(37周)产前检查、尿常规、超声常规检查、胎盘成熟度检测、血常规、肾功能3项(尿素氮、肌酐、尿酸)、肝功能6项(谷草转氨酶、谷丙转氨酶、总蛋白、白蛋白、总胆红素、胆汁酸)、胎心监测;
  第十次检查:(38周)产前检查、胎心监测、尿常规;
  第十一次检查:(39周)产前检查、尿常规、超声常规检查、胎盘成熟度检测、胎心监测;
  第十二次检查:(40周)产前检查、胎心监测、尿常规。

  计划生育项目报销范围不变,参考原来的政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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